各学院,各部、处、室、馆、中心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 4月4日(星期六)—4月6日(星期一)放假3天,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三、各部门认真做好值班安排,请在4月3日前将值班表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。
四、如有突发事件,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。
五、放假期间,学校设立总值班,值班地点为办公楼313室,值班电话为6193018,值班安排为:
时 间 |
值班人 |
4月4日(星期六) |
张 晋 |
4月5日(星期日) |
张迎峰 |
4月6日(星期一) |
李怀军 |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15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