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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师范学院机要室保密守则

2010年05月24日 08:59   阅读:[]

一、不该看的机密不看,不该知道的机密不问,不该说的机密不说。

二、私人通信、普通电话、明码电报,不得涉及党和国家机密。

三、私人笔记本,不得记录机密事项。

四、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、子女、亲友面前谈论机密。

五、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、内部资料。

六、机密文件,不得随便带到公共场所和家里。

七、机密以上文件、内部资料不能使用普通邮寄。

八、秘密文件不得随便复制、摘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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