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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头师范学院档案统计规定

2010年05月24日 09:30   阅读:[]

档案的统计是指以数据揭示档案工作情况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了确保档案统计工作准确无误,特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档案统计必须实事求是,以原始记录为依据,力求准确可靠。

二、档案统计工作内容有:机构、人员、设备等集体情况;上级下发的各种统计报表;库存档案的门类、数量;档案的收进、移出、销毁、利用、鉴定、销毁情况、查阅登记等,要定期做出统计。

三、统计工作要求做到帐物相符、帐表相符,要做到及时准确。

四、各种统计登记簿和报表,要求字迹工整,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,不得随意涂改。

五、要注重对统计结果的分析研究,找出问题,总结经验,提高档案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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